联系人:程 波 13910697316
电话:010-62187700
传真:010-61287441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南绿地财富中心C座1111室
进入2012年,美国接连对中国输美产品发起“双反”调查,调查对象除涉及荧光增白剂以外,还有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镀锌钢丝、钢制车轮、不锈钢拉制水槽等一系列产品。
据中新网报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4月19日作出肯定终裁,宣布六名委员一致认定中国输美荧光增白剂对美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决定对中国输美荧光增白剂征收高额反倾销关税。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肯定终裁后,美国商务部据此将签发反倾销令,对中国输美荧光增白剂征收63.98%至109.95%的反倾销税。
荧光增白剂系化工产品,主要用于造纸、纺织、塑料等领域。2011年3月,美国一家制造商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输美荧光增白剂进行反倾销调查。当月,美国商务部做出肯定终裁,认定中国输美荧光增白剂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63.98%至109.95%。
但在4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否定终裁,罕见取消中国输美钢制车轮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这是今年以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首次对中国输美产品做出否定裁决。